概况 Overview
简介 Biography
赵塔里木(姓赵,塔里木的名字源于他出生在新疆),汉族,文学博士,音乐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族音乐学研究方向。教育部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兼理论委员会主任;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会长;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2);获”开发建设新疆奖章”;主持或参与了多项国家级研究项目,发表《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价值再认识》《蒙古族额鲁特部民歌特征的鉴别与解释》《中亚东干人关于民歌的概念和分类法》《民族音乐学:本土语境中的学科构建问题》《关注跨界民族音乐文化》等40余篇民族音乐学研究论文。《木卡姆教学研究体系的构建》《中国民族音乐教学资源数字化建设》分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5)、一等奖(2014)。2005年作为高级研究学者在美国伊利诺依大学(UIUC)从事民族音乐学合作研究。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澜沧江——湄公河流域跨界民族音乐文化实录》。
经历
1971年3月,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工团参加文艺工作。
1978年3月至1982年2月,在新疆师范大学音乐系学习,主修作曲理论,获学士学位。
1982年至1987年在新疆师范大学音乐系任教,担任《民族音乐概论》、《欧洲音乐史》、《音乐欣赏》等课程的教学,同时从事新疆民间音乐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1987年考入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族音乐学。1990年获文学(音乐学)硕士学位。
1990年至1995年在新疆师范大学任教,担任《民族音乐概论》,《民族音乐学概论》、《欧洲音乐史》等课程,同时承担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和自治区高校课题的研究。
1995年4月调往新疆艺术学院,同年9月考入扬州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汉民族与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的比较研究”,1998年获文学博士学位。在新疆艺术学院讲授《音乐学基础》、《民族音乐学概论》、《计算机音乐概论》、《民间音乐田野调查技术》等课程。
2002-2006、2006-2010年任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副会长等职务。
200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04年获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章”;
2005年被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为高级研究学者在美国伊利诺依大学(UIUC)从事民族音乐学合作研究。
2009年9月任中国音乐学院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发表了多篇论文,承担了全国和教育部多项课题研究项目。
2015年11月,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中国音乐学院院长职务。
学术兼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委,中国音协理论委员会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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