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Overview
2008-11-20 17:57 新芭音乐网
2009—中国民族音乐新作品评选活动
暨首届“民乐天下杯”古筝音乐新作品创作评选活动
弘扬民族文化 推动行业发展
服务和谐社会 勇担传承使命

由“中国古筝音乐网”(www.51zheng.com)力主创办的“中国民族音乐新作品评选活动”,是由知名文化机构、国内众多音乐门户网站及权威媒体齐力协办,并邀国内知名音乐家、作曲家、艺术家参与评审的全国公益性大型作曲评选活动。此项民族音乐新作品评选活动力求专业性与群众广泛性相结合,面向全体音乐创作从业者、爱好者。首届 “民乐天下杯”古筝音乐新作品创作评选活动专门针对古筝专业的音乐创作,特设“原创音乐”及“改编音乐”两个评选组别。“中国民族音乐新作品评选活动”组委会期望通过本届评选活动,帮助更多优秀的民乐原创、改编新作得以在国内权威、广泛、平等的平台上展示并推广。
自古以来民族乐器的传承与发展是在大量优秀作品以及创新演绎形式的推动之下逐步实现的。古筝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乐器之一,虽数百年来传世佳作推陈出新,但在现代社会经济空前繁荣、科技空前发展的大环境下,音乐爱好者渴望更多符合时代特色与民众审美的乐曲新作出现。值此,“中国民族音乐新作品评选活动”首开先河,为作曲家、优秀演奏家及创作者创建平台和展示的空间。本届“中国民族音乐新作品评选活动”组织了权威的评审团阵容,广泛而多元化的评委成分构成,通过严谨、公正的评审方式与流程,切实做到本届评选的广泛性、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为广大专业师生、民间音乐家、大众爱乐者搭建起了这个公益、广阔的舞台!
参选者报名及投稿日期 2008年11月24日至2009年2月18日
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 2009年1月9日下午(暂定)
“评委会”初评 2009年2月20日至2月27日
“评委会”决选 2009年3月2日至3月15日
古筝新作品大型专题研讨会 2009年3月28日上午
获奖作品音乐会暨颁奖典礼 2009年3月28日晚间
颁奖典礼地点 北京音乐厅(暂定)
主办机构:中国古筝音乐网(http://www.51zheng.com)
联合承办:中国音乐网、琴筝国乐网、北京筝和天下艺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兴华大学国际演艺学院、古曲网、中音艺校
赞助支持:
媒体协办机构:CCTV音乐频道、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音乐周报》社、《乐器》杂志、《琴童》杂志、《小演奏家》杂志、《秦筝》杂志、中华乐器网、中国乐器网、新芭音乐网、原创音乐中国作曲网(作曲大师)、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南校区)、中国民族音乐网等
特别支持机构: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筝和天下”北京艺术中心、北京古典创新艺术研究中心等
一、组织机构
本届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荣誉主席:
执行主席:
特邀职业生涯发展规划顾问: 徐小平(“新东方”创始人之一、著名教育家、社会活动家)
执行委员长: 肖 非(“筝和天下”策划总监、项目总监)
传媒策划总顾问:
营运主任: 王 伟(“筝和天下”项目经理)
执行主任: 肖云峰 (中国古筝音乐网 运营统筹)
特邀版权事务顾问: XXX(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暂定】
音乐版权公益顾问: 林晓蓁、刘忠(资深版权工作者)
外联顾问: 张欣宇(EOS乐团 市场发展主任)
传媒顾问:
张路路(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 运营主任)
莫惠萍(资深音教推广人士、著名扬琴演奏家)
程晋垣(《乐器》杂志社负责人、资深出版行业权威人士)
陈勇毅(《乐器》杂志社负责人、资深出版行业权威人士)
刘 云(《琴童》杂志社 北京办事处主任)
姜 琳(《琴童》官方网站CEO、资深媒体人士)
窦晓明(中华乐器网 总经理)
辛 畅(EOS乐团 策划统筹)
黄秀丽(资深音乐刊物发行人士)
执委: 慕晓光(平面设计师、本届评选活动美编设计统筹)
谢玮娜(知名网络编辑、本届评选活动网站编辑统筹)
杨晓颖(知名网络编辑、本届评选活动网络编辑统筹)
赵弘斐(本届评选活动档案管理统筹)
特邀艺术顾问: 肖 非(知名青年歌唱家、艺术活动家)
特邀舞台营运顾问: 尹 锋(EOS乐团 营运总监)
孙 涛(EOS乐团 营运经理)
会务运营统筹: 陶 荣(“筝和天下”运营经理)
音乐监制统筹: 王 伟(青年音乐人、音乐教师)
特邀主持人: 腾 腾(著名主持人)
二、参选者范围
从事古筝教学的老师与专业或业余的古筝学习者;
其它乐器专业演奏(含业余)、作曲专业(含业余)学生以及教师;
喜好古筝乐曲创作和改编的集体或个人。
备注:
1、原则上,所有参选者没有年龄、专业性、地域性、国籍的限制。
2、本届评选活动“评委会”以及“组委会”成员的作品,禁止参选。
三、“评委会”评选事宜
1、“评委会”对本届评选活动的评选标准分为:艺术性、技巧性、创新性三部分;
2、原则上,本届评选活动的参评作品,必须是于2000年之后创作的新作品;
3、本届评选活动的参选者,应以“古筝”为主体进行创作,该作品的创作技法、曲式结构等必须符合“古筝”本身的音域特质等客观要素的限定范围,该作品原则上必须具备可演奏性;
4、“评委会”由权威作曲家、古筝演奏家、知名指挥家、权威评论家构成,以此确保本届评选活动评审团成员的多元性、广泛性,可使得每一个参选作品得到最为全面、客观的评价。
四、评选流程及有关事宜
(一)评选流程详述【含报名、评选】
1、报名——参赛选手需登陆 http://www.51zheng.com进入网站首页,从“2009 —首届中国民族音乐新作品评选活动”专题页面下载报名表等相关资料,打印并填写完整;
2、报送参选的作品要求——参选者作品的报送或递交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书面谱例形式与音频(MP3)格式碟片或CD碟片;
3、参选作品应以古筝乐器为主体,可以是独奏,也可以是重奏和协奏等形式,但参选者(报送之作品为非古筝独奏形式)须同时向“组委会”报送提交该作品的高质量伴奏碟片(以备获奖作品在颁奖典礼现场以及日后可能进行的全国巡演现场演奏展示之用);
4、参选者将报名表、《版权事宜确认备忘录》及参选作品(同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一寸彩色近照4张,)一同邮寄到本届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以便统一安排评选(电子版报名表及音频格式文件可直接发至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但必须提交书面文字版与音频版两份谱例样本,以方便“评委会”评委的视、听评选与打分备档);
5、所有参选者的资料均必须用中文清晰书写,外籍参选者须提供中文、英文的报送材料各一份;
6、所有获奖者都将被免费邀请出席在北京举行的获奖作品音乐会暨颁奖典礼以及古筝新作大型专题研讨会。
备注:
(1)、书面或电子版形式的作品一律用A4幅面书写(五线谱 简谱均可)一式2份,所有作品的实际演奏长度不超过10分钟。
(2)、对于“评委会”评审认定的分数排在前30名的作品(简称“入围作品”),“组委会”将统一在官方网站正式对外公布与宣传,提供给广大网友进行试听与在线欣赏并进行网络最佳作品大奖投票,评选出由广大网民评推选出的最佳作品奖2名(为了公平起见,同时为了保留“决选”阶段的悬念,网络展示将以编号替代参选者姓名,同时略去该曲目名称)。此奖项的评选周期为3个月(原则为“初选”结束之后的3个月),网络评选结果揭晓后,“组委会”官方网站对外公告并向获奖者颁发奖品以及荣誉证书。
(3)、如果报名者是经由某机构或者团体代为推介与报名,则该机构或团体负责统一安排报名材料的寄送以及各类报名申请事宜。
(4)、报名参选本届评选活动的原创作者,其作品必须为该参选作者亲自原创的新作品,且该作品从未在各类全国性大赛中获奖或正式公演。
(5)、改编作品可参加本届评选活动,但报名参选者须保证参选曲目改编行为不损害被改编曲目著作权方的任何权益,一旦出现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全部责任由改编作品提供方负责,被侵权者可在本届评选活动期间有效告知“组委会”,“组委会”即刻取消该作品的参评或者获奖资格,并于官方网站对外公布(请详见本章程第八款)。
(6)、参评选手不得盗用、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与确认上述行为,“组委会”即刻取消其参评乃至获奖资格,并有权通过本届评选活动的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二)评选流程概述
递交报名资料及作品--初选--决选--音乐会暨颁奖典礼
备注:有效入选者均有编号,“组委会”将参选者编号(略去姓名、履历等资料)项下对应之作品(略去作品名称)交付“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委会”评审及打分过程仅对应编号。以示本次评选活动的权威、公平、公正和公开。
五、奖项设置
原创金奖1名 奖品:30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获奖作品CD合辑+精美古筝1台
原创银奖2名 奖品:20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获奖作品CD合辑+“作曲大师”软件
原创铜奖3名 奖品:10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获奖作品CD合辑+“作曲大师”软件
最佳推介机构奖2名 奖品:特别荣誉证书+获奖作品CD合辑+中国古筝音乐网专栏广告推介
最佳改编奖2名 奖品:15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获奖作品CD合辑+“作曲大师”软件
优秀奖10名 奖品:5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作曲大师”软件+官方网站特别专栏的宣传推介
网络评选最佳作品大奖2名 奖品:特别荣誉证书+古筝1台+“作曲大师”软件+官方网站特别专栏的宣传推介
备注:
(1)、获得本届评选活动金、银、铜及最佳改编奖的获奖者,其作品均由专业古筝演奏家在本届活动指定录音机构——XXX进行录制,并由本届活动“组委会”制作成精美CD合辑,在颁奖典礼之后赠予(邮寄)所有获奖作者以及颁奖典礼演奏者。所有获奖者作品均将在官方网站免费展播。
(2)、所有获得入围本届评选活动“决选”资格的参选者,其作品将由本届活动“组委会”制作成Flash试听文件,用作日后古筝原创Flash大赛的标准模板曲目,作为对本届评选活动获奖新作、新人推广的后续服务。
(3)、所有获奖作品(含后续的网络获奖作品)均有机会免费作为“本届评选活动获奖作品全国巡演”的指定曲目,该作品以及其作者均有机会得到进一步的全国范围的大力推广。#p#副标题#e#
六、古筝新作品专题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
1、欢迎社会各界古筝艺术教育者、古筝曲目创作者、改编者以及广大音乐创作者参与;
2、本“研讨会”专门面向古筝新作的现状以及表演形式的创新等事项进行研讨,“组委会”将邀请古筝教育、演奏、作曲以及表演等领域的知名人士到场演讲;
3、本“研讨会”将邀请首届 “民乐天下杯”古筝音乐新作品创作评选活动的部分评委代表,讲述此次评选活动评审过程中的感受,并提出对当前古筝新作创作以及演绎形式方面的期待与看法;
4、所有入围决选阶段的参选者可申请参加本“研讨会”;
5、“研讨会”将邀请国家级版权保护机构负责人,现场讲解版权、尤其是音乐版权对于创作者以及出品机构的重要性以及各界人士为维护自己或他人版权需要关注的事项,并解答相关媒体、创作者以及部分参选者提出的版权方面的问题;
6、本“研讨会”拟设立互动问答环节,与会者均有机会直接和相关专家面对面探讨与交流;
7、本“研讨会”拟免费邀请本次评选活动的各个承办、协办机构参与;
8、“组委会”拟对本“研讨会”进行录像,并在会后制成相关资料,以供社会各界古筝爱好者、音乐创作者观看与研习,“组委会”享有本次“研讨会”官方的录影、制作、播放的相关版权;
9、本“研讨会”为专业内部的专题交流活动,与会人数有限,参会者需经“报名”与组委会“筛选”之后,方可确定,“组委会”会将最终确认的参会者名单以及相关信息提前公布在本次评选活动的官方网站之上;
10、本“研讨会”将给予社会各界的琴行、古筝制作厂家、专业录音中心等相关机构负责人一定数量的列席名额。
七、获奖作品音乐会暨颁奖典礼
1、“组委会”免费邀请所有作品获奖者来京参加颁奖典礼暨获奖作品演奏会;
2、“组委会”将统筹邀请国内专业青年古筝演奏家现场演奏获奖作品;
3、“组委会”将邀请国内著名古筝演奏大师参会并现场点评;
4、“组委会”将邀请国内优秀古筝“新乐”演艺组合现场表演;
5、“组委会”将邀请本届活动“评委会”委员代表现场表演其经典原创古筝作品;
6、重要赞助机构、重要协办、承办机构负责人将被邀请发言并致辞;
7、“评委会”主要成员将出席本次颁奖仪式,并与各获奖者、演奏者以及各合作机构合影留念;
8、“组委会”将邀请专业摄制团队,对活动现场进行全程拍摄,并在活动之后将其进行编辑、制作成精美DVD,赠予所有获奖者、演奏者以及赞助机构、主办机构、协办合作机构负责人;
9、“组委会”提请公众密切留意颁奖典礼前夕的官方网站,颁奖典礼的相关具体内容以及赞助机构、合作机构的相关信息均会提前对公众进行正式公告;
10、“组委会”将在评选活动结束后,组织出版《2009首届中国民族音乐新作品评选活动(古筝作品)暨首届“民乐天下杯”古筝音乐新作品创作评选曲集》,以此对获奖新作品与著作权人进行进一步的推广。
备注:入围“决选”阶段的参选者必须距颁奖典礼8日前向“组委会”确认已报送提交的该作品高品质伴奏音频CD没有瑕疵;若入围“决选”阶段的参选者希望亲自演奏或者邀请组合或合作者参与颁奖典礼的现场演出,须提前上报“组委会”,在“组委会”授权之后,由“组委会”安排乐器调试、场地试音、伴奏审核以及走台排练等事宜。
八、版权相关说明
1、参选者须保证对其所提交的作品拥有完整版权或改编行为的许可授权,绝无侵害他人著作权或违反其他法律事宜,如有抄袭盗用等情况,由该参选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届评选活动鼓励原创的同时也欢迎优秀的改编作品,但改编者必须获得相关词曲版权拥有者的书面授权,如果出现作品版权纠纷,由参选者承担全部责任。
3、原创作品的参选者不得剽窃他人作品。任何形式的剽窃,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造成侵权后果的由剽窃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剽窃的认定由“组委会”协同“评委会”判断,对剽窃认定结果可能涉及的纠纷,“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参选者承诺所有参选作品可供“组委会”在评选成果发行或与本活动相关的一切宣传推广活动中无偿使用。“组委会”拥有将该参选作品编制成录像带、光盘或任何形式的专辑、以非赢利方式予以推广的权利。如参选作品著作权益遭受侵害时,“组委会”可配合参选者进行追诉。
5、获奖作者须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主办方如下权利:
(1)、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的乐谱、录音、录像以及任何形式的声像制品,作为本次评选活动非商业性使用;
(2)、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首演权和为期两年的演出权(非独家买断或掌控,仅为“组委会”能顺利进行推广与展示获奖新作的工作而进行的必要权益保护,获奖作品著作权持有人依旧可以自主安排演出或者出版。),有关演出权合作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协议商定。
6、所有因参选而提交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参评乐谱、光盘等载体)概不退还。
7、在初评结果揭晓后,“组委会”将与入围“决选”阶段所有作品的作者签署关于本届评选活动“入围音乐作品”的版权协议,以切实保护与明确双方权益。
8、来京参加颁奖典礼的获奖参选者,必须在“组委会”的安排下,于演出前夕同“组委会”签订《版权保证书》,确保参选作品系该获奖参选者本人创作或者改编且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如果存在侵权事实,则一切相关责任由该获奖参选者承担,“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向该参选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也欢迎全体创作者、媒体机构监督相关版权事宜,如果发现侵权事实,请及时上报“组委会”,“组委会”将配合被侵权者捍卫其自身权益,并有权在本届活动官方网站上进行正式披露。
9、参选者对上述各项声明及约定,均无任何异议,自参选者向“组委会”递交作品之时,即意味着该参选者接受本活动章程的所有条款,本届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届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
九、本届评选活动“组委会”联络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B座333室(邮政编码:100013)
联 系 人:王伟 肖非 肖云峰 陶荣
电 话:010-64489807/08 010-60114981/82
传 真:010-64489109-603
官方网站:http://www.51zheng.com
电 邮:guzhengzuweihui@163.com ; zhenghetianxia@163.com
“组委会”客服QQ:1072141340;892362432;820630457;55167957
十、本届活动协办机构
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EOS乐团、中国古筝音乐网、新芭音乐网、原创音乐中国作曲网、《音乐周报》社、《乐器》杂志、《琴童》杂志、《小演奏家》杂志、《秦筝》杂志、中国音乐网、中华乐器网、中国乐器网、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南校区)、中音艺校、中国民族音乐网(www.51zheng.com)等。
十一、本届活动赞助机构(募集中)
。。。 。。。
十二、本届活动首席法务委托机构
北京市普天成律师事务所
十三、本届活动指定录音、音频制作特别支持机构(筛定中)
十四、本届活动首席会务服务中心(招募待定中)
十五、附则
1、本届“2009——首届中国民族乐曲新作评选活动(古筝)”活动的组织工作由北京筝和天下艺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2、“2009—首届中国民族乐曲创作评选活动(古筝)”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届评选活动“组委会”;
3、本次评选活动《赞助商权益》的相关解释权属于“北京筝和天下艺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赞助商品牌推广与广告发布的具体操作事宜由本届评选活动“组委会”统筹规范与监督;
4、“组委会”提请参选者以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密切留意官方网站更新的信息以及相关协办媒体配合发布的公告,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在官方网站论坛提出或者致电“组委会”,若因没有及时关注组委会官方的更新公告而导致出现投稿过期或者作品不合要求等情形,“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届活动“组委会”不负担获奖作品音乐会前后获奖者以及各地来宾的差旅食宿费用,但会对来京参会的获奖者提供每人5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现金补助;
6、本届活动“组委会”原则上不负担参加“研讨会”、“新闻发布会”以及“获奖作品音乐会”来宾的食宿差旅费用,但会提供相关食宿的咨询、配合安排等辅助性服务;
7、本活动章程下附三组附件,分别为——《参选者版权事宜备忘录》、《赞助机构权益条例》、《参会及参评报名表》;
8、特别感谢叶小纲先生、郭文景先生、胡咏言先生、徐小平先生以个人名义对全体音乐创作者们的鼓励与祝福,这些业界前辈们对新作的期盼、重视与尊重,是音乐艺术传承与发展的希望所在。
声明: 首届 “民乐天下杯”古筝音乐新作品创作评选活动为纯公益行为,“组委会”不会向任何入选参评者、与会嘉宾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入选、评奖等费用,任何以本“组委会”的名义向报名者、协办机构、社团等收费的行为,均非本“组委会”的行为,“组委会”将保留追究这些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希望各相关机构与媒体配合监督与举证。
十六、特别鸣谢
1、特别鸣谢机构:
EOS乐团、中华乐器网、新芭音乐网、《琴童》杂志社、《乐器》杂志社、中音艺校、琴筝国乐网、古曲网、“作曲大师”软件、柏斯琴行、北京国林宾馆、青岛风之吟工作室
2、特别鸣谢个人:
徐小平先生、叶小纲先生、马庆华先生、胡咏言先生、杨璟春先生、浪子飞先生、
李 晗先生、肖仡霏先生、张路路女士、林晓蓁女士、刘 忠先生、程晋垣先生、
陈勇毅先生、李庆辉先生、黄秀丽女士、张欣宇先生、尹 锋先生、孙 涛先生、
卢 健先生、莫惠萍女士、窦晓明先生、刘 云女士、凌 紫女士、腾 腾先生、
邵 凡先生、李思峰先生、肖云峰先生、慕晓光先生、杨晓颖女士、谢玮娜女士、
王 伟先生、李 娜女士
十七、媒体支持(暂定)
1、CCTV音乐频道
2、BTV-2【暂定】
3、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 ( http://www.musician.org.cn/newindex.asp )
4、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 )
5、中国音乐网( http://www.yyjy.com )
6、北音论坛(http://bbs.yyjy.com )
7、天天艺术教育在线( http://www.tt-art.com )
8、《音乐周报》( http://www.bjmusicweekly.com )
9、《乐器》杂志(http:// www.5iyueqi.com )
10、《琴童》杂志 (http://www.aiyue365.com )
11、《小演奏家》杂志 ( http://www.chinaxyzj.com )
12、《秦筝》杂志
13、琴筝国乐网(http://www.qinzheng.org/ )
14、古曲网(http://www.guqu.net/ )
15、中国民族音乐网(http://www.51zheng.com )
16、中央音乐学院EOS交响乐学院(http://eos.ccom.edu.cn/ )
17、中华乐器网( http://www.cyueqi.com )
18、中国乐器网(http://www.yueqi.com/ )
19、新芭音乐网( http://www.sinbam.com/ )
20、原创音乐中国作曲网(http://www.zuoqu.net/ )
2009 —中国民族音乐新作品评选活动
暨首届 “民乐天下杯”古筝音乐新作品创作评选活动 组委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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