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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8-14 23:37 中国文化报 王立元
8月9日至13日,由文化部、哈尔滨市政府主办,文化部艺术司、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的第十二届全国声乐展演在第33届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期间举办。
全国声乐展演的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全国声乐比赛。作为声乐专业领域的政府赛事,全国声乐比赛推出了么红、戴玉强、吴碧霞、雷佳等一批优秀人才,为提高我国声乐艺术水平,促进我国音乐事业繁荣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有关意见》精神,从第十二届起,全国声乐比赛取消评奖,改为展演活动,届数保持不变。
本届展演坚持优中选优原则,规定各省区市和部队系统只能报送8名(组)歌手(演唱组合),文化部直属艺术院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所属艺术院团、音乐艺术院校只能报送3名(组)歌手(演唱组合)。自今年6月报名启动后,各地反响积极,报名踊跃,共报送歌手(演唱组合)199名(组)。其中,美声组71名(组)、民族组102名(组)、流行音乐组26名(组)。经专家遴选,共选出50名(组)歌手(演唱组合)参加展演,其中美声组20名(组)、民族组20名(组)、流行音乐组10名(组)。展演期间将举办5场音乐会,其中美声组2场、民族组2场、流行音乐组1场。
本届展演主题鲜明,在唱响主旋律、讴歌中国梦和决胜全面小康主题的同时,鼓励歌手演唱新创作品;首次采取交响乐团和流行乐队现场伴奏方式,与往届仅使用钢琴伴奏或伴奏带不同,本届展演美声、民族组4场音乐会,全部由哈尔滨交响乐团现场伴奏,流行音乐组音乐会由流行乐队现场伴奏;首次开展“一人一评”,引导声乐艺术发展;举行美声、民族、流行音乐组研讨会,专家、参演歌手深入研讨声乐艺术发展和声乐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大优秀声乐人才推广力度,组委会将根据展演实际情况和专家推荐意见,适时组织举办专场汇报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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