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Overview

英国皇家国际音乐比赛中国赛区章程,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当代音乐艺术院,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院,中国音乐报社

2009-11-11 14:19 新芭音乐网

英国皇家国际音乐比赛


举办宗旨:

一、 弘扬高雅艺术、传播先进文化,为我国社会主义文艺大发展、大繁荣,和社会主义文明与和谐做出贡献。

二、 努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之教育方针中美育的实施,促进青少年儿童的和谐发展健康成长。

三、 推动我国音乐教育和乐器演奏水平的普及与提高。

四、 激励和鼓舞社会广大音乐学生的进学热忱、图强进取精神及对音乐的热爱。发现和鼓励青、少、幼年优秀音乐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乐坛和文艺舞台培养新生力量。

五、 促进我国乐器制造业的发展和品质的提高,特别是为演奏与比赛用高端乐器产品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而努力。

六、 贯彻以人为本的文化服务精神,为社会广大音乐学生、教师、音乐艺术爱好者、音乐艺术院校、培训机构,提供欣赏、观摩、学习与交流艺术的机会。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当代音乐艺术院

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报社

承办单位:

国音环球(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策划单位:

北京正海群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东分赛区承办单位:

广州朗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

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中国音乐报》、央视网《音乐频道》、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网易、56视频网站、《音乐周刊》、《艺术评论》、《人民音乐》、《音乐生活报》、中央广播电台《音乐之声》、中央电视台《综艺快报》、北京电台音乐台、新芭音乐网等

大赛分组:

本大赛设业余组和专业组两大比赛赛组;每一大比赛赛组中,又分别各设四个和三个比赛分组。

一、业余组(下设五个比赛分组):

1、儿童组:4-6岁(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2、少儿A组:7-9岁(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者);
3、少儿B组:10-12岁(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4、少年A组:13-15岁(1994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5、少年B组:16-19岁(1990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出生者
6、青年组:20-25岁(1984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出生者)

注:业余组参赛者须为社会业余乐器学生。凡是由国家政府教育部门颁发正规学历文凭的各中、外正规音乐或艺术院校(含音乐或艺术系科)在校、离校或毕业的音乐专业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组比赛。

如有业余组参赛者在报名和参加业余组初赛时为社会业余学生,而被选入和参加于2010年7月上旬在北京举行的业余组“中国赛区总决赛”时,已进入正规音乐或艺术院校〔含音乐或艺术系科〕,其仍可以社会业余学生的资格参加业余组决赛。

二、专业组(下设三个比赛分组):

1、专业一组:9-13岁(1997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
2、专业二组:14-18岁(1992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之间的出生者);
3、专业三组:19-23岁(1987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之间的出生者);

注:专业组参赛者须为中、外正规音乐或艺术院校(含音乐或艺术系科)及音乐附中、附小在校或毕业的音乐专业学生,或音乐专业教师、专业团体演奏者。社会业余学生,或业余爱好者,均不得参加本组比赛。

比赛项目

一、钢琴
二、弦乐
三、管乐
四、声乐:美声

举办时间和地点:

一、分赛区初赛、复赛、决赛:2010年1-6月,各赛区
二、中国赛区总决赛:2010年7月10-12日(暂定),北京
三、英国总决赛:2010年8月20-25日(暂定),英国皇家音乐学院

注:前往英国参加总决赛的时间为暂定,具体日期视签证情况而定,所有获得总决赛资格的选手届时均须亲自到比赛现场参赛弹奏,如有获得决赛资格而不去英国的选手,需在北京中国赛区总决赛后即时说明,以便顺位补录其他选手前往英国参赛。
大赛组委会将在北京赛事期间,邀请著名演奏家为参加决赛的选手举办专题讲座,以提高参赛选手的水平。

参赛和报名办法:

    一、业余组

1、业余组比赛,分为分赛区初赛、复赛和北京总决赛。分赛区比赛于2010年1~6月内的不同日期,在各地方城市,由中国音乐报社所指定的相关组织机构,在本大赛组委会及各地方城市相关组织的指导和安排下承办。各城市初赛的报名和比赛的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由各城市的承办单位分别公布和通知。各城市的初赛报名工作必须在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拟参加本大赛业余组比赛的参赛者,均须首先报名参加由各地方城市举行的本大赛业余组的初赛与复赛。初赛中胜出者,方有资格参加2010年6月下旬于北京市举行的本大赛业余组的‘中国赛区北京决赛’。

3、在各地方城市举行的本大赛业余组初赛的报名参赛者,可是本举办城市的居住者(国籍不限),亦可是中国其它省市(含台湾、香港、澳门)的居住者(国籍不限),以及在国外居住的华侨、华人或其它国籍人士。
4、每名本大赛业余组初赛的参赛报名者,只可在一个城市报名和参赛,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更多个城市同时报名和参赛。如有人在两个或更多个城市同时报名和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和全部参赛资格,且不退还已交之报名和参赛费。

5、业余组每名初赛报名者的初赛参赛费,为人民币贰佰至叁佰之间,即各地方城市对业余组初赛报名者的初赛参赛费最低收费不得少于贰佰元整,最高收费不得高于叁佰元整,具体情况可视当地消费水准自定。报名时,以现金交予报名处。

6、各地方城市的业余组初赛,均须于2010年5月31日前举行完毕。

7、各地方业余组初赛的各承办单位,均须在本城市业余组初赛举行前,分别制定出本城市业余组初赛的举办方案(含初赛评委会名单),报经本大赛组委会审批后施行。

8、在前述各城市业余组初赛胜出参加‘中国赛区北京决赛’的参赛者,持大赛组委会发出的参加北京业余组决赛的通知书,及参赛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通知书中所告知的北京决赛日期和地点报到和参赛。

9、业余组每名参赛者报名时,须真实申报和填写自己的实在年龄及自己的社会业余钢琴学生身份。如发现这方面申报和填写不实,特别是,如有专业钢琴学生冒充社会业余钢琴学生报名参加本大赛业余组的比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且不退还已交之参赛费。

10、业余组决赛参赛者的决赛参赛费,为人民币两仟元整,其中包括

A、“中国赛区总决赛”参赛费
B、名师演奏会和讲座指导
C、北京比赛期间的住宿费及伙食费
D、在北京比赛期间往返住宿地点与比赛场地的包车费
E、《中国音乐报》专题宣传版面费
F、“中国赛区北京决赛”比赛视频光盘

该项费用由各分赛区统一收取,于2010年6月15日前报送参加总决赛选手名单时,由各分赛区执行单位汇至北京中国音乐报指定帐户。

11、业余组参赛者在参加初赛和决赛时,陪同的家长、亲友或老师的一切差旅交通费与食宿费等费用均自理,如需要陪住的,请提前在分赛区报名时交纳食宿费用,可安排同住。

二、专业组

1、本大赛专业组的比赛,亦分为初赛和决赛二轮。初赛于2010年1月在各地方城市进行,如前所述,不安排参赛者到现场比赛,只对参赛者所交本人所录参赛弹奏曲目之DVD或VCD音像光碟进行审听和评选。审听和评选选中的参赛者,有权参加于2010年6月下旬在北京市举行的本大赛专业组的决赛。
2、居住于中国(含香港、澳门、台湾)的适龄者,及居住于国外各国、各地区的适龄者,不分国籍,均可报名参加本大赛专业组的比赛。
3、本大赛专业组参赛者的报名,可采用到业余组初赛报名点报名的方式,亦可采用以特快专递邮寄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提交下列报名和参赛资料:

A、已填写的本大赛参赛报名表(报名表可到当地业余组初赛报名点索取,或从本大赛专用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zgyyb.com.cn/中的“英国皇家国际钢琴比赛);
B、报名者参赛弹奏的曲目单;
C、报名者本人所录参赛弹奏曲目的DVD或VCD音像光碟(由报名者本人及一位音乐专业教师分别签字证明确由报名者本人所弹奏录成);
D、报名者本人近期的4×5cm半身彩色照片三张,和8×10cm左右清晰钢琴演奏照片二张;5、报名者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或港、澳、台居民来往中国内地(大陆)的通行证件,或护照的复印件;6、报名者本人的简历或简介;7、报名者接受钢琴和音乐专业教育的学校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函。以上资料须备齐交给各业余组初赛报名点,或以特快专递邮寄至:

北京市朝阳区农光南里1号龙辉大厦三层。邮编:100021

E、专业组初赛参赛者须提交本人所录参加专业组初赛的DVD或VCD音像光碟,弹奏曲目范围见本章程所附本大赛比赛曲目单。
5、专业组参赛者的参赛报名及以特快专递邮寄出以上报名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25日,超过此截止日期的报名无效。报名者以特快专递邮寄以上报名资料的寄出日期,即为报名日期,以寄出邮戳的日期为准。
6、被本大赛专业组初赛,即对音像光碟的审听和评选选中,有权参加本大赛北京专业组决赛的参赛者,将会得到由大赛组委会发出的专业组决赛的通知书;决赛举行时,决赛参赛者须按通知书中所告知的北京决赛报到和参赛的日期与地点,持通知书及参赛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于北京市报到和参赛。
7、专业组参赛者参加初赛的参赛费和DVD或VCD音像光碟的审听费为人民币二百元。报名方式有两种:
A、在各业余组初赛报名点提交报名和参赛资料,参赛费现金缴付给初赛报名点;
B、将报名费直接汇入大赛组委会帐户,并用特快专递将报名资料和光碟邮寄给大赛组委会。
8、专业组决赛参赛者参加北京决赛,须交决赛参赛费人民币三百元,决赛报到时,以现金交予报到处。

大赛决赛艺术总监和艺术顾问:

艺术总监:吴祖强(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音乐论著家、音乐社会活动家,全国政协常委,中国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央音乐学院名誉院长,中国国家大剧院艺术委员会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音乐理事会终身荣誉委员,博士生导师,教授);

艺术总顾问:周广仁(著名钢琴演奏家、钢琴教育家,中央音乐学院终身教授,全国多所高等音乐学府的名誉[或荣誉]教授)。

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受本大赛主办单位的委托,是本大赛的最高组织和领导机构,有关本大赛一切事务的最终解释权在组委会。

主任:
1、刘诗昆:著名钢琴演奏家、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学艺术家联合会全国委员,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交响乐基金会理事,中国国家大剧院艺术委员会委员,香港(海外)文学艺术家学会会长,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山东大学、美国南加州大学音乐学院等近三十所中、外高等学府的名誉(或荣誉)教授
2、周远清: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会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副部长

副主任:
1、谷公胜: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秘书长

大赛决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决赛评委会)

主席
刘诗昆。

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杨  峻:著名钢琴演奏家、钢琴教育家,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郭志鸿:著名钢琴演奏家、钢琴教育家、作曲家,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石叔诚:著名钢琴演奏家、指挥家
周铭孙:著名钢琴演奏家、钢琴教育家、钢琴论著家,中国音乐家协会钢琴专家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
杨  鸣:著名钢琴演奏家,中央音乐学院教授,中央音乐学院厦门鼓浪屿钢琴学校校长
吴  迎:著名钢琴演奏家,中央音乐学院钢琴系主任,教授
杜泰航:著名钢琴演奏家,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李  民:著名钢琴演奏家,中国音乐学院钢琴系主任,教授

决赛评委会是本大赛决赛的评定、评分和评奖机构,也是本大赛决赛专业业务的指导机构,评委会负责对参赛选手在决赛中的演奏进行评分、综合评定后公布各组获奖者名单。参赛者及其他人对于决赛评委会所给出的评选结果均不得提出质疑。

获奖名单将刊登于《中国音乐报》及相关合作媒体。

本大赛业余组初赛的比赛和评分办法:

一、在本大赛业余组初赛的各地方城市,均各设立该城市业余组初赛的承办单位和评委会。每一个城市业余组初赛的承办单位由本大赛的主办单位指定和授权,业余组初赛评委会均各由评委会主席一人和评委会委员多人组成,每一个城市业余组评委会的组成人选,均须由各城市业余组初赛的承办单位提名,报经本大赛组委会审批后,由各承办单位颁发本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初赛评委聘任证书。

二、每一城市的业余组初赛,均按本章程前述之业余组的四个比赛分组的划分,分为业余一组、业余二组、业余三组和业余四组四个比赛分组,每一分组各分别比赛,分别评定,分别评选出决赛参赛者。每一分组的评委人数须为至少五人或五人以上的更多人,如超过五人,超过的具体人数由该城市业余组初赛的承办单位根据本地区有关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三、每一城市业余组初赛评委对初赛参赛者比赛弹奏的打分,均按多数重要国际钢琴比赛所采用的打分标准25分制打分。即每名评委对每名参赛者比赛弹奏的打分,最高可打25分,最低可打1分(必须打整分,而不得打带有小数点的分数)。在25分范围内,每名评委对各个参赛者相互之间的给分高低的排列,和总体打分的宽严偏重,由每名评委根据自己的平衡和习惯决定。

四、对每名初赛参赛者比赛弹奏得分的计算方法为:在各名评委各自对每名参赛者初赛弹奏所打的各个分数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两个分数不计,将其余评委打的分数相加在一起,再将总分数除以(÷)除去打分最高和最低两名评委以外的其余各名评委的总人数,即为每名参赛者的比赛弹奏得分。

五、依照择优录选的公平原则,在各地方城市业余组初赛的四个比赛分组的每一个分组,即业余一组、业余二组、业余三组和业余四组中,每组各分别选出得分最高的前六名参赛者,成为有资格参加本大赛‘中国赛区北京决赛’业余组比赛的参赛者。在前述每一比赛分组得分最高的前六名参赛者中,如有人放弃参加北京决赛,则由放弃者所在比赛分组中得分排在本分组前六名之后的组内其他参赛者中的得分最高者,依次递补,成为北京决赛的参赛者。每一分组中放弃者为几人,则递补几人。

六、业余组初赛的四个比赛分组,即业余一组、业余二组、业余三组和业余四组,每组均分别各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六等奖及优秀奖。业余组初赛承办单位将向获奖者颁发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获奖奖状;大赛组委会将向获得决赛参赛资格的参赛者发出决赛通知书。

七、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得业余组初赛一、二、三、四、五、六等奖的指导老师(每位参赛者只能填写一名指导老师),颁发钢琴教师优秀指导奖奖状。

八、每一城市的业余组初赛评委会对本城市业余组初赛参赛者在初赛弹奏中的得分,均不对外公布;只公布本城市业余组初赛四个比赛分组的前五名的最后得分和获得决赛参赛资格者名单。

九、业余组初赛中,参赛者及其他人对于评委会所给出的评选结果均不得提出质疑。

本大赛业余组决赛和专业组初、决赛的评分办法:

本大赛业余组决赛和专业组初、决赛的评分办法,同于本章程前文中本大赛业余组初赛评分办法中的第三、四项所规定的办法。

本大赛‘中国赛区北京决赛’奖项设置

一、本大赛业余组和专业组的‘中国赛区北京决赛’每一个比赛分组,均各分别比赛、分别评奖。业余组决赛的四个比赛分组,即业余一组、业余二组、业余三组和业余四组,每组均分别各设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奖及优秀奖。专业组决赛的三个比赛分组,即专业一组、专业二组和专业三组,每组亦分别各设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奖及优秀奖。以上每组的每等每种奖项中,评委会如认为需要,均可分别评出数量各不一的并列奖项。所公布的获同一并列奖项名单中的各获奖者人名的先后排序,均以姓氏笔画为序,而不以所得比赛分数的高低为序。

二、本大赛决赛颁予决赛获奖者的获奖证件、奖品和奖金分别为:

1、专业组和业余组分赛区比赛各组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每人均各获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当代音乐艺术院、中国音乐报社、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盖章的获奖证书一份;

2、专业组和业余组总决赛各组的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奖获得者,每人均各获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当代音乐艺术院、中国音乐报社、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盖章的获奖证书一份;带参赛者个人介绍文章的《中国音乐报》一份。

3、专业组总决赛各组中的一等、二等、三等奖获得者,业余组总决赛中各组的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将获得参加在英国举办的“皇家音乐学院音乐大赛总决赛”的资格,在英国总决赛中成绩优秀者,将有免试进入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进修学习的机会。

本大赛闭幕式暨颁奖音乐会:

本大赛闭幕式暨颁奖音乐会,于2010年8月下旬,在北京市举行。本大赛业余组和专业组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将在本场闭幕式暨颁奖音乐会上登台领奖。本大赛业余组和专业组的最主要、最优秀获奖者(由组委会选定),将在本场音乐会上表演。本大赛决赛的部份中、外评委,亦将在本场音乐会上与获奖者同台表演。


“英国皇家音乐大赛”组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当代音乐艺术院
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报社
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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