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Overview
举办“《澳门之歌》歌词创作大赛”意义深远。将优秀歌词编成专册,永留纪念。获一等奬歌词作品将成为澳门回归庆典十周年歌曲的歌词或主要素材。
2008-11-22 10:41 新芭音乐网
一、主办单位
中华文化交流协会
二、简介
澳门回归之时,一首耳熟能详的《七子之歌》代表了各界人士对澳门回归之情。明年将迎来澳门回归十周年。澳门在这十年间无论是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以至国际知名度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中间蕴藏着不少振奋人心的故事。在这个历史时刻,举办“《澳门之歌》歌词创作大赛”意义深远。将优秀歌词编成专册,永留纪念。获一等奬歌词作品将成为澳门回归庆典十周年歌曲的歌词或主要素材。
三、大赛目的
藉着回归十周年契机,编写能表述热爱澳门、建设澳门情怀的歌词,以文艺创作方式,加深海峡两岸以及海外华侨、华人对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意义的认识,共同庆祝澳门回归十周年。
四、参赛资格
澳门、香港、内地、台湾地区的居民及海外华侨、华人。
五、参赛作品要求
①. 以中文写作;
②.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并未公开发表及未曾以任何形式出版发行;
③. 作品名称亦可自行创作。
六、奖项及奬金
一等奬3名, 各得奬金澳门币30,000元及奬座一个
二等奬5名, 各得奬金澳门币10,000元及奬座一个
三等奬10名,各得奬金澳门币5,000元及奬座一个
入围奬30名,各得奬金澳门币1,000元及奬座一个
七、评审委员会及评选方式
①. 主办单位邀请两岸四地著名作曲作词家、文艺界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
②. 作品由主办单位提交评委会进行评选。
八、征集期限
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九、参加办法
在主办单位网站 www.ccea.org.mo下载及填写“《澳门之歌》歌词创作大赛”报名表,在征集期限内将报名表和参赛作品,以WORD 和PDF档案格式发送到大会邮箱 macausong@ccea.org.mo 或将作品邮寄至澳门邮箱1506号。邮寄方式的截止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十、结果发布方式及日期
主办单位于2009年2月,透过主办单位网站、澳门各大报刊及其它电子信息发布。
十一、其它事项
①. 所有参赛作品概不发还,参赛者投稿则表示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其作品任何形式的非商业性使用权或出版。
②. 主办单位拥有得奬作品的知识产权,并有权将得奖作品公开展览、出版或演唱。
③. 18岁以下的参赛者,其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声明须监护人签署。
④. 主办单位将在一等奬中选出一个作品为《澳门之歌》歌词或主要素材。
⑤. 以个人名义参加;
⑥. 若作品为集体创作,亦只能以其中一人名义报名,获奖作品之奬项及奖金,以报名代表人为授奖对象。
⑦. 参赛者须遵守主办单位及评判之决定,不得异议。
⑧. 中华文化交流协会理监事会成员不得参加。
⑨. 参赛者个人数据保护声明:
i. 收集参赛者个人资料作是次大赛之用;
ii. 所有参赛者个人资料,主办单位作适当保存,必要时可用于与比赛直接有关的场合或活动;
iii. 参赛者的个人资料有可能提供予法定机构及本次比赛活动有关之实体;
iv. 参赛者对个人资料有查阅权和修改权。
⑩. 主办单位保留解释及修订大赛章程的权利,并对结果拥有最终决定权。
十二、联系方式
查询电话:(853) 2875 5443
网 站:www.ccea.or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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