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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是中国声乐“孔雀奖”大奖的组成部分,所颁奖项为“中国声乐孔雀奖”表演奖。关于举办中国声乐“孔雀奖”首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的方案

2008-10-21 10:36 新芭音乐网

关于举办中国声乐“孔雀奖”
首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的方案
 

一、总  则
(一)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是中国声乐“孔雀奖”大奖的组成部分,所颁奖项为“中国声乐孔雀奖”表演奖。
(二)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由中国声乐家协会主办、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广东海洋大学中歌艺术学院、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山西大学音乐学院、衡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北方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及各大音乐艺术院校联合承办。每年举办一届,大赛将于2009年1月上旬在广东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部赛事由组委会主持。组委会聘请国内知名声乐教育家、歌唱家、作曲家、音乐评论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选手音质音色、风格韵味、作品表现、技术程度、形象台风、艺术潜质进行综合评选。评委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最终决定。
(四)大赛设八个类别:教师民族组;教师美声组;研究生民族组;研究生美声组;流行唱法组;民族唱法组;美声唱法组;民间唱法组(原生态)。
(五)比赛分预赛、半决赛、总决赛三轮进行。预赛采取审听录音的方式,半决赛、总决赛采取现场演唱的方式。

二、报名及比赛有关事项
(一)参赛对象:
1、高等院校(含师范院校、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艺术院校、职业院校、民办高校、音乐艺术学校)的声乐教师、研究生、专科生、本科生。
2、2008年应届毕业的学生可以报名参赛。
3、选送单位或个人均可组织报名(未设立选拔赛单位的老师和学生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提交预赛报名的资料)。
(二)报名者需提交下述材料:
1.填写首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报名表(请复印或从中国声乐家协会官方网下载,网址:www.shengyuejia.com);
2.独唱、重唱、声乐组合选手均提交2张高清晰近期半身彩色照片或艺术照1-2张(4R),可供印刷使用;
3.提交身份证或军人证复印件一份,在职教师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或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在校学生另需提交学生证;
4.提交参加预赛曲目的录音CD光盘一份(录音版)。
(三)上述材料请选手报送大赛组委会;各选拔选送学校(单位)报送选手名额不限,各学校(单位)报送单位于2008年12月20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将选手报名材料寄至中国声乐孔雀奖组委会收。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3号2栋5号202,邮政编码:510095,联系电话:020-83488559、83488621,传真:020-61166911,联系人:伍台倩、梁嘉雯,邮箱:kongquejiang@163.com
(四)评委会根据报名者所提交的曲目录音(CD光盘)进行预选, 2008年12月上旬公布预选结果,并对入选者发出半决赛通知。选手可从中国声乐家协会官方网站:www.shengyuejia.com查询结果。
(五)选手申报参加半决赛、总决赛的曲目在比赛期间不得更改。
(六)获得半决赛、总决赛资格的选手以抽签方式确定出场顺序。
(七)选手参加半决赛、总决赛自带CD伴奏碟比赛。
(八)参赛选手独唱、重唱(声乐组合)须缴纳半决赛参赛会务费1500元人民币(含会务组织、专家评审,其他一切费用自理)。参赛选手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四星级酒店每晚每床180元人民币/人。

三、比赛曲目要求
可自选中、外歌剧中的独唱曲、重唱曲,咏叹调,中外艺术歌曲,中外民歌、地方戏曲选段、新创作的歌曲(含流行)等。
(一) 预  赛:自选曲目2首,其中须演唱1首中国作品。
(二) 半决赛:自选曲目2首,其中须演唱1首中国作品。
总决赛:自选曲目1首,必须是中国作品。
(三) 以上各轮演唱曲目,预赛可与半决赛曲目重复;半决赛和总决赛曲目不得重复;预赛、半决赛演唱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总决赛演唱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四) 根据不同曲目要求,须用原文、原调演唱。
(五) 所有参赛曲目一律背谱演唱,美声唱法一律自带钢琴伴奏。

四、比赛奖项设置
(一)教师民族组;教师美声组;研究生民族组;研究生美声组;流行唱法组、民族唱法组、美声唱法组、民间唱法组分别设“孔雀奖”金、银、铜及优秀歌手奖若干。奖项数量设置待预赛结束后,根据报名的数量酌定,届时另行通知。
(二)对获得等次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三)对进入总决赛未获等次奖者颁发优秀歌手奖证书。
(四)对进入半决赛未进入总决赛者颁发表演奖证书。
(五)对选送单位颁发组织金、银、铜奖及优秀组织奖牌和证书。
(六)对获奖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指导教(导)师奖及优秀指导教(导)师奖。

五、其   他
(一)组委会有权组织获奖选手录音、录像,举办“放歌中华-获奖选手音乐会”等,选手参加上述活动不另付酬劳。
(二)组委会对本届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孔雀奖声乐大赛报名表下载

参赛报名

上海赛区-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市的高等院校(音乐艺术院校、师范院校、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音乐艺术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均在上海音乐学院报名  联系人:陈老师 020--62819018

北京赛区-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北京市的高等院校(音乐艺术院校、师范院校、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音乐艺术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均在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报名  联系人:李老师 010--68932095

2008年 11月1日起报名

2008年12月6日上午9:00举行北京赛区选拔赛(地点: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

中国声乐孔雀奖
首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组委会
2008年10月16日


中国声乐孔雀奖首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组委会
孔雀奖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全国30多所高校联合举办

为了展示高等艺术院校声乐教学改革与发展成果,体现声乐教学演唱特点,相互学习,增进交流,促进我国声乐艺术的繁荣与发展,发现、鼓励优秀声乐人才,推动声乐教育教学改革。由中国声乐家协会、广东电台南方生活广播联合主办、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广东海洋大学中歌艺术学院、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山西大学音乐学院、衡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北方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及各大音乐艺术院校联合承办、中国少数民族声乐学会、广东电视台卫星频道节目部、中国声乐家协会网、中国声乐家编辑部、新芭音乐网、洪啸音乐教育网、旭东音乐教育网、思源音乐网协办。每年举办一届,大赛将于2009年1月中旬在广东隆重举行。大赛设教师民族组;教师美声组;研究生民族组;研究生美声组;流行唱法组;民族唱法组;美声唱法组;民间唱法组(原生态),凡高等院校(含师范院校、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艺术院校、职业院校、民办高校、音乐艺术学校)的音乐教师、研究生、专科生、本科生及2008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赛,大赛预赛采用分赛区选拔和个人报名录音CD审听,报名表从官方网www.shengyuejia.com下载,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0日止(以邮戳为准),报名咨询电话020-83488621 83488559。届时,组委会将聘请国内知名声乐教育家、歌唱家、作曲家、音乐评论家担任大赛评委,专家评委将对参赛选手音质音色、风格韵味、作品表现、技术程度、形象台风、艺术潜质进行综合评选。评选出金孔雀、银孔雀,并举行“放歌中华-获奖歌手音乐会”。

中国声乐孔雀奖组委会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3号2栋5号202 邮政编码:510095
联系电话:020-83488559、83488621 传真:020-61166911
联系人:梁嘉雯、伍台倩  邮箱:kongqueji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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