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Overview
2011-06-01 06:10 《求是》 杜开林
中国民族音乐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财富,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不断扩大开放和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中国的民族音乐逐步走向世界,在世界许多国家获得极高的评价。但也要看到,中国民族音乐的发展与我国在世界上的地位还不相称。为了使中国民族音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取得更大的繁荣发展、开辟更好的文化市场前景、赢得更强的国际影响力,必须大力扶持我国民族音乐。
一
改革开放以来,海外流行音乐借助先进的技术和大众信息传播载体,很快成为满足当代大众心理需求的一种文化消费品。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民族音乐受到很大冲击,传承和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音乐演艺和制作单位陆续转制,转制以后的唱片公司进行完全的商业化运作。在流行歌曲成为演艺舞台主打节目的背景下,民族音乐演艺市场随之陷入持续的低迷。许多改制后的艺术团体,也将一批民族音乐作曲家、作词家、演唱家视为企业的包袱,将他们安置回家或转岗,导致大批民族音乐人才的流失。
在中国民族音乐市场低迷的时候,国有音像公司始终坚信他们是传承、弘扬民族音乐的使者和主流音乐的宣传者、执行者,一直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音乐推广发布会和比赛活动。作为国家最大的音像制品出版公司,为重振民族音乐,中唱总公司自1996年起到2000年,投资约1500万元,对保存的12 万首民族音乐的母版进行重新整理,精心挑选了1500多首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歌唱祖国、歌唱共产党、歌唱民族大团结的系列民歌,制作出版了《二十世纪中华歌坛名人百集》。该系列音像制品推向市场后,受到国内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同时热销海外,至今仍有着很大的市场潜力和影响力,实现了约4000多万元的销售收入。1998年,中唱公司出版的《北京童谣》,收集了200多首传统儿歌精曲,获得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全国第二届优秀出版物奖。2002年,中唱上海公司收集了全国200多首优秀民歌,出版了《红太阳颂歌》系列制品。在国有音像公司的带动下,重振民族音乐的热浪从2001年滚滚而起,全国许多地方的音像公司纷纷出版民歌集,在MTV歌碟和卡拉OK伴唱碟片、歌舞厅的音乐库中,民歌的比例由过去仅占5%提升到15%。
为了保护和传承民族音乐,中唱公司在音像制品市场生存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投入资金出版发行了大量优秀的民族音乐音像制品,特别是一些优秀的地方戏曲,即使赔钱还是坚持出品。近年来,中唱公司出品2000多个品种的民族音乐和戏剧碟片,例如《新西藏情歌》、《中国电影百年寻音集》、《中国唱片百年精品》和一些经典的京剧、昆剧等,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自2003年起,中唱公司积极响应中央领导同志把民族音乐送出国门的号召,与中国移动公司、中国民航等企业联手合作,在维也纳音乐大厅举办过5次中国新春民族音乐会。中唱公司克服资金困难,成功举办了7届中国金唱片奖评选和颁奖活动。该奖项中一个重要的大奖就是民族音乐奖,颁发给优秀民族歌曲的原唱者、词曲创作者、唱片发行企业、新民乐创作和演唱者。中唱公司还积极挖掘、培养民族歌手新星,组织团队参加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历届歌手大赛。
事实证明,国有唱片公司是巩固主流意识形态阵地的主力军,对引导文艺潮流、推动传统民族音乐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国有大型唱片公司保护了一大批民族音乐人才,在当今复杂的文化生态条件下,我们应当为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承担更大的责任。
二
当前,大力扶持民族音乐,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民族音乐教育工作,广泛提高民族音乐的影响力。振兴民族音乐、发展文化产业,首先要抓好文化艺术教育工作。目前,中小学对民族音乐的教育重视不够,不仅导致学生对民族音乐缺乏兴趣,也造成民族音乐音像制品市场萎缩。因此,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和传统音乐,必须从国民文化艺术教育入手。只有夯实教育基础,民族音乐的发展才有后劲。
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近几年来,中国优秀民族音乐开始打入国际市场,这不仅是中国文化进入国际舞台的发展需要,也是中国民族音乐人肩负的一种文化使命。当前的问题是,各省、市文艺团体“一窝蜂”去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奥地利等发达国家。为广泛传播中国民族音乐,我们应该广泛开拓南美洲、非洲、东南亚、西亚及东欧的一些中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市场。
用政府的政策杠杆推动民族音乐的传承发展。第一,成立民族音乐保护和发展基金会,基金会由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牵头,国家拨出一部分专项资金,动员那些热爱民族文化的有识之士和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唱片公司一道组成一个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基金会组织,对中国民族音乐的保护拯救项目、民族音乐的创作、原曲创新进行投入。第二,建立国家音乐博物馆,博物馆既统一管理民族音乐资源,又向社会公众展示中国民族音乐宝贵财富,激励广大音乐爱好者了解和热爱中华民族音乐。第三,推进文化产业和艺术教育制度的改革,提高文化艺术研究人员的社会地位,鼓励广大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学者积极投入到中国文化产业建设中。第四,设立国家民族音乐奖,通过政府组织面向全社会的评奖,推动中国民族歌曲、乐曲、歌剧创作。第五,研究制定扶持民族音乐发展的政策措施。如鼓励民乐制品走出去的出口退税政策、引进海外音乐制作人才的优惠政策等。第六,增加电视和广播每日民族音乐的播放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音乐知识普及和听众参与活动。鼓励地方政府开展民族音乐培育工程,免费举办民族音乐欣赏音乐会。
高度重视民族音乐知识产权。目前,中国大量的民族音乐版权基本都归一些国有的音像公司所有,但这些音像公司缺乏资金的投入,眼看着许多优秀的民族音乐版权即将过保护期,没有资金进行重新录制,中唱公司和中录公司都遇到这个瓶颈。我们应该加强国家立法,建立完善的民族文化版权保护制度,保障民族民间文化的生存和发展。
(作者:中唱音像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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