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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钢、何占豪 - 梁祝小提琴协奏曲 Chen Gang, He Zhanhao: The Butterfly Lovers' Violin Concerto 中国最著名的小提琴协奏曲 |
2009-03-12 11:07 音乐周报
在音乐舞台和唱片市场上,两部演出频率最高、销售业绩最好的中国作品,一是《黄河》,一是《梁祝》。1996年7月5日,中央歌剧院在北京音乐厅举行了一场音乐会,新任首席梁大南领衔《梁祝》。那晚,在美妙柔曼而悲戚哀婉的琴音中,许多听众心情格外沉重而复杂,“这部名曲的版权将被送上拍卖台等待命运的安排,这次演出是拍卖之前的最后一次意义非凡的演出”,在乐队里拉中提琴的景作人,后来写了一篇文章,标题:《梁祝》不要离我们远去!他只是1996年秋天“梁祝”拍卖风波中的一个声音。有关新闻在华语媒体覆盖的版面,超越了作品首演的报道规格。
1996年5月31日,1996西安首届音乐作品拍卖会组委会在京召开新闻座谈会。有关负责人谈到拍卖的创意时说,我们的意图是用公平、公开的拍卖形式,把音乐作品版权所有人的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地在竞拍中实现;把中国严肃音乐作品的版权消费,公开推向市场的大舞台;探索一条合理的物质报偿与崇高荣誉相得益彰的途径……本报记者身在现场,亲眼目睹与会音乐家激动兴奋,发言踊跃,令人且喜且忧。喜的是音乐家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开始觉醒;忧的是有些音乐家的版权法规常识还显得十分贫弱。“把自己的艺术成就寄托在‘一槌子’买卖上,未免过于天真”。身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理事的何占豪说他和陈钢准备拍卖的版权“纯粹只涉及经济方面的财产权部分”,并称,《梁祝》面世37年来,两位作者仅收到上海中唱公司每年每人1万元的版权费,未经授权的出版、演奏,从未支付任何费用,“盗版和侵权行为十分普遍,令人气愤又无奈”。
从始至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并未介入。该会时任常务总干事屈景明个人发言明确指出,拍卖只是一种商业行为,“音乐作品版权走向拍卖市场,是对我国刚刚建立起来的、尚待完善和健全的版权保护的有关法律的贯彻实施是个冲击。它不符合国际社会关于版权保护的操作常规惯例”。但,作曲家表现出来热情高涨,他们说,拍卖是为我们作曲家做了好事、善事,是音乐界的新事、大事;“谁要我的歌?我也卖!”已故作曲家石夫当时的观点以《找回严肃音乐作品的价值和地位》为题,“据说中国交响乐团在改革后,要采取一种新办法,即收购作曲家的作品或者是委约作曲家的作品,一律付出相当的报酬,以利作曲家的再生产”。反对的、矛盾的声音,有的很极端、很尖锐,“卖了《梁祝》就是卖了民族的尊严”,“只是想得到一笔钱吧!”理性一点、温和一点的说,《梁祝》是“要‘嫁’了的艺术”,“作曲家应多一点奉献精神”,“作曲家的权益岂能靠拍卖商的槌子来保护”……
倾听音乐创作的背景故事,大多数人发现,这部作品著作权实在不应仅仅属于两个人。《梁祝》拍卖以“流产”而告终。两年之后,已故“弓弦大师”刘明源的名作《喜洋洋》著作权,1998年4月19日公开拍卖。全国各地媒体、香港特区《大公报》、新加坡《联合早报》第一时间予以报道,“这是中国民乐著作权第一次拍卖成功”,“意义却不仅仅是一个优秀音乐作品的出售,更重要的是意味着知识产权,具体到民乐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一名不愿透露身份人士以58万人民币竞价买下,所有收入全部进入中国音乐学院刘明源基金,除每年颁发1万5千元的奖学金外,还用于民族音乐的研究推广。
2009年5月27日,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诞生50年。这部为共和国成立10周年庆典献礼的“20世纪华人音乐经典”之作,无论何时何地重温起来,音乐中的那个故事、那段情感,总会令人无限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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