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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萨克·斯特恩国际小提琴比赛 Shanghai Isaac Stern International Violin Competition 上海首个国际性顶级小提琴赛事 |
时间:2016-01-25 15:03 SISIVC组委会
首届上海艾萨克·斯特恩国际小提琴比赛 比赛章程
首届上海艾萨克·斯特恩国际小提琴比赛(以下简称“比赛”)将于2016年8月14日至9月2日在中国上海举行。本次比赛旨在为来自国内外的音乐家提供一个国际平台,进一步推动音乐教育,激励新一代的年轻音乐家,传承并发扬小提琴大师艾萨克·斯特恩的音乐精神,从而发掘具有天赋的音乐家。
第一部分 总则
A.比赛日程
- 2016年1月31日 在线申请截止时间 ( 延长至2月29日 )
- 2016年2月29日 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16年3月 DVD预选
- 2016年4月 预选结果公布
- 2016年8月13日 选手报道
- 2016年8月14日 比赛开幕
- 2016年8月16日-19日 初赛
- 2016年8月23日-25日 半决赛:钢琴三重奏、中国作品及奏鸣曲
- 2016年8月28日-29日 半决赛:协奏曲(室内乐团合作)
- 2016年9月2日 决赛及比赛闭幕
B.比赛奖项设置
- 一等奖 拾万美金($100,000)
- 二等奖 伍万美金($50,000)
- 三等奖 贰万伍仟美金($25,000)
- 四等奖 伍仟美金($5,000)
- 五等奖 伍仟美金($5,000)
- 六等奖 伍仟美金($5,000)
- 最佳中国作品演绎奖 —— “太平洋之星” 壹万美金($10,000)
比赛特设奖项
艾萨克·斯特恩奖 —— 人文精神奖 壹万美金($10,000)
为表彰全球各个领域对用音乐诠释人文精神有杰出贡献的人士,比赛还设置了“艾萨克•斯特恩奖”这一特殊奖项。谨以此向艾萨克·斯特恩大师以音乐闪烁人性光辉致敬。除比赛组织委员会主任余隆,该奖项还特邀马友友及斯特恩家族成员共同评选。
C.比赛轮次和曲目
1.轮次
- 1)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DVD评选结果,以及符合比赛章程第二部分中条款A. 4. 7)规定的免预选申请,在DVD非公开预选之后,进行公开比赛。
- 2) DVD预选将挑选至多36名选手进入初赛。
- 3) 初赛将挑选至多18名选手进入半决赛。
- 4) 半决赛将决出6名决赛选手以及最佳中国作品演绎奖–“太平洋之星”的获奖者。
- 5) 决赛将最终决定本次比赛的前六名排名。
- 6) 在各轮公开比赛中,选手每次出场顺序将由抽签决定。
- 7) 除DVD预选之外,各轮比赛都是公开的。
- 8) 晋级各轮比赛的选手将获得相同的与钢琴伴奏/合奏/乐团进行排练的时间。
- 9) 晋级各轮公开比赛的每位选手需承诺除患病或发生事故之外都将参加比赛。
2.曲目
- 1) 选手应将每次演奏都视为一场独奏会,在选择曲目时应当牢记这点。评审委员会将对每次演奏进行整体评分。
- 2) 所有作品都必须凭记忆进行演奏,但半决赛中的钢琴三重奏和奏鸣曲除外。
- 3) 除非曲目列表中另有说明,否则无需演奏乐曲中的反复部分。
- 4) 除半决赛中的钢琴三重奏,各作品的所有乐章都必须演奏。
3.DVD评选
- 1) DVD评选的目的在于挑选具有参加公开比赛水平的申请人,并缩减参加公开比赛的选手人数。
- 2) DVD将由国际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评选。
- 3) 申请人数没有限制。
4.抽签
日期:2016年8月13日 2016年8月19日 2016年8月29日
1) 抽签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各轮公开比赛中各个选手的出场顺序。
2) 所有选手都必须参加抽签,届时将另行通知。如因不可控因素导致选手无法参加抽签,其必须及时说明正当理由(不晚于抽签之前48小时);选手可指定他人代表参加抽签。选手应在抽签结束之后立即向比赛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执行委员会办公室”)查询抽签结果。
3) 抽签决定的出场顺序不得更改,除非有不可抗因素,此情况下选手必需提供正当理由。选手自带钢琴伴奏无法到场不能作为更改出场顺序的理由。
5.初赛
日期:2016年8月16日-19日 场地:上海交响乐团音乐厅·演艺厅
参赛选手:至多36人
晋级下一轮的选手人数:至多18人
每位选手都将演奏评审委员会从候选作品中挑选的作品。评审委员会选择的作品将在每位选手上台比赛前一小时通知选手。选手可自行选择演奏曲目顺序。
6.半决赛
日期:2016年8月23日 钢琴三重奏
2016年8月24日-25日 中国作品和奏鸣曲
2016年8月28日-29日 协奏曲(室内乐团合作)
场地:上海交响乐团音乐厅·演艺厅
参赛选手人数:至多18人
晋级决赛的选手人数:6人
每位选手均可自行选择中国作品和奏鸣曲的演奏曲目顺序。
7.决赛
日期:2016年9月2日 场地:上海交响乐团音乐厅·主厅
参赛选手人数:6人
选手可自行选择演奏曲目顺序。
第二部分 选手
A.申请
1.申请条件
- 1) 凡年满18且不到32周岁者(生于1984年8月14日及之后、1998年8月14日及之前)都可申请参赛。
- 2) 申请人不得被以意识形态、语言、政治或种族等理由拒绝参赛。
2.申请费用
- 1) 申请费为600元人民币(大陆地区申请者)或100美金(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海外地区申请者),该申请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退还。
- 2) 申请费请务必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汇至以下银行账户。电汇时,请务必在电汇单的附录栏中写明申请者的姓名及申请编号。
- 3) 大陆地区申请者请电汇至以下银行账户:
- 账户名称:上海交响乐团
- 账户号码:97580155260000065
- 账户地址:中国上海市湖南路105号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安支行
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海外地区申请者请电汇至以下银行账户:
Account Name: SHANGHAI SYMPHONY ORCHESTRA
Account Number: 97580155260000065
Account Address: NO.105 HUNAN ROAD, SHANGHAI, CHINA
Bank Name: SHANGHAI PUDONG DEVELOPMENT BANK XU HUI BRANCH, SHANGHAI, CHINA
Bank Address: 589 JIAN GUO XI ROAD, SHANGHAI, CHINA
Payment system line number: 310290000177
SWIFT BIC: SPDBCNSHXXX
3.直系亲属和师生关系
- 1) 如选手与评委有四亲以内亲属关系或教学关系,均须在比赛开始前声明。教学关系指选手在报到当日前6个月中接受任何评委授课3次或以上的。如果存在疑问,相关人员可上报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织委员会”),其决定为最终决定。
- 2) 在公开比赛之前,每名选手将向执行委员会办公室递交一份申明文件。
- 3) 评审委员可对任何晋级比赛的选手进行投票或打分。
- 4) 组织委员会有权警告和惩罚其发现或被举报的任何不当行为。
- 5) 一旦组织委员会发现申明程序中存在任何虚假信息,将要求相关评委和选手退出比赛。
4.申请流程
申请者需要完成以下几项来完成全部申请流程:
1) 在上海艾萨克•斯特恩国际小提琴比赛官网http://www.shcompetition.com完成用户注册。
2) 登陆该注册账号,完成在线申请。
在线申请系统自2015年9月18日开放,并至2016年1月31日23点59分关闭。在线申请必须在申请者寄送申请材料之前完成。
在提交在线申请时,将自动为每位申请者分配一个唯一的申请号。申请表填妥后,申请号将列明在表上。
注意:一旦在线提交,申请信息不可更改,请在提交前确保所有信息正确无误。
3) 邮寄申请材料。
请将书面材料于2016年2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上海艾萨克•斯特恩国际小提琴比赛执行办公室(中国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380号,200031)。
申请者应负责确保所有申请材料在2016年2月29日之前以挂号信寄出,并确保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在DVD预选之前收到。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的申请材料将不被接受。
4) 申请者需在同一个邮件中寄送以下书面材料:
- a.A4纸单面打印已提交的在线申请表,申请人须签名注明日期。
- b.按照比赛章程摄制的预选DVD一份(包括证明文件)。
- c.申请费的银行汇款回执复印件一份。
注意:请务必确保邮件封面注明申请者的申请编号。
5) DVD视频必须记录各作品的摄制地点和日期。申请者必须提交一份证明文件,证明其真实性并且不受版权限制。
6) 选手必须在任何时候都在屏幕上完全可见;摄像机角度必须固定,麦克风应当与选手保持适当距离。
7) 凡在以下八大赛事中获得过前三名的申请者可免去预选DVD递交,但仍须向执行办公室递交其他书面材料,并一同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免预选DVD递交名额不超过18位,如申请人数超过18人,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 汉诺威国际小提琴比赛
- 亨里克·维尼亚夫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
- 西贝柳斯国际小提琴比赛
- 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
- 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小提琴比赛
- 蒙特利尔国际音乐比赛
- 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
- 伊丽莎白女王音乐比赛
8) 一旦在线提交申请,除非组织委员会要求,否则曲目内容不得修改。
9) 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将检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混乱或不满足文件要求的申请者的DVD将不会接受评审,相应地,该申请者将无法参加比赛。
10) 组织委员会指派的国际评审委员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DVD进行评选。本次评选的结果将最迟于2016年4月30日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11) 执行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向申请者登记的E-mail地址发送确认函。请确保登记的E-mail地址有效。申请者还可以检查垃圾邮件文件夹避免遗漏。
B.乐谱
1.选手须使用作品的原始乐谱。比赛不对选手的任何欺诈行为(如使 用非法拷贝)承担责任。
2.选手必须在其曲目单中向组织委员会及其最终的正式伴奏人员提供乐谱。
C.演奏顺序
选手可在各轮比赛中自行选择演奏顺序。根据比赛日程安排,半决赛将有固定演奏顺序为钢琴三重奏、中国作品及奏鸣曲、协奏曲(室内乐团合作)。
D.旅费
比赛将为进入公开比赛阶段的所有选手提供旅费报销(仅飞机经济舱或火车二等座),报销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美金。选手可通过真实有效的发票及票据进行报销。
注意:居住在上海的选手不享有此补贴。
E.住宿
比赛将为各轮晋级选手提供免费住宿,但无法为选手的亲友提供免费住宿。
F.选手的钢琴伴奏
1.比赛将提供钢琴伴奏,但同时允许选手自带钢琴伴奏,如需自带,必须在其在线申请表中注明。排练顺序将按照每轮比赛开始之前的抽签结果安排。
2.比赛将为选手的私人钢琴伴奏人员提供相应免费住宿。仅进入第一轮的选手,比赛将为其私人钢琴伴奏提供免费住宿至第一轮比赛结束(2016年8月19日);进入半决赛的全部选手,比赛将为其私人钢琴伴奏提供免费住宿至半决赛奏鸣曲部分比赛结束(2016年8月25日)。此后,比赛将无法为选手的私人钢琴伴奏提供免费住宿。
3.比赛提供的官方伴奏人员不得在比赛规定以外的时间为选手提供伴奏。如果选手自带伴奏人员,该伴奏人员必须陪同选手参加各轮次比赛。
G.选手注册
晋级初赛的选手将收到个人注册文件包,其中将包含在抵达时抽签决定的上场编号。
H.权利转让
参加比赛表明选手及其钢琴伴奏人员自愿向比赛转让记录在CD、SACD、声轨、录音带、录像带、视频光盘或CD-ROM / CDI、DVD、小型磁盘或任何其它现有或未来的介质中记录、复制和安排复制的其在比赛和现场演奏中表演和采访的权利以及通过任何电视或无线电广播装置播放实况或预先录制的表演和采访的权利,包括互联网、有线网络、地面或其它广播设施。权利转让适用于在比赛期间的演奏和采访,有效期为自演奏日期起的50年。
I.获奖者音乐会和其他活动
获奖者必须参加组织委员会安排的音乐会、独奏会、访谈、比赛宣传活动等。音乐会的费用将由比赛确定。其中某些活动将与比赛主办方合作举行;其他活动则提前与中国、外国组织和比赛首席赞助——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商定。选手注册之后将收到这些音乐会的列表。自公布决赛结果(2016年9月2日)起的六个月内,未经比赛授权,获奖者不得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公开表演或同意进行录音。
第三部分 评审委员会
A.评审委员会
1.组织委员会拥有专属权力任命评审委员,并将根据组织委员会成员的提名进行指定。成员数量不受限制。委员的选定完全基于其在音乐界中享有的国际声誉,而不考虑任何种族、意识形态、政治或语言方面的因素。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每届都可能会发生变化。
2.除非参赛规则中另有明确规定,评审委员会不具有行政职能。
3.如评委与选手有四亲以内亲属关系或教学关系,均须在比赛开始前声明。教学关系指选手在报到当日前6个月中接受任何评委授课3次或以上。如果存在疑问,相关人员可上报比赛组织委员会,其决定为最终决定。
4.各评审委员将向比赛组织委员会提交正式签署的官方声明。
5.一旦组织委员会发现声明程序中存在虚假信息,将要求相关评委和选手退出比赛。
6.评审委员会可对任何晋级比赛的选手进行投票或打分。每位评委的所有打分都将被公布,参见第三部分条款C.2).4, 条款C.3).5, 条款C.4).5。
7.组织委员会有权警告和惩罚其发现或被举报的任何不当行为。
8.选手无权反对评审委员会任何成员的任命,但如果认为任命有违比赛章程第二部分条款A. 3. 的规定,他们有权向组织委员会提出申诉。
9.每位评审委员将获得一份选手名单。
10.比赛开始前,每位选手将获得一份评审委员的名单。
11.在整个比赛过程中,评审委员应避免与任何选手发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接触。评审委员还应避免发表有关选手、评审委员会活动或比赛组织的任何评论。
12.评审委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告知其他委员其将给出的分数。
13.评审委员仅能参与指定其参加的轮次的评审。如果某评审委员因不可控的情况,无法出席一位或多位选手的比赛,组织委员会将有权取消该委员在整轮比赛中给出的分数。
14.评审委员有义务在每一轮比赛后参加咨询会。
15.比赛的工作区域仅对评委本人及工作人员开放,任何与比赛无关的陪同人员将无法进入比赛工作区域。
B.评审委员会联合主席
1.评审委员会联合主席(以下简称“联合主席”)负责编写比赛的曲目列表并指导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将提供协助。
2.联合主席的职权范围包括监督各轮比赛。为此,他们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评审委员会恰当地开展工作。如果联合主席认为某评审委员严重违反了比赛章程,他们有权上报组织委员会开展紧急审议,并建议立即暂停该委员的工作。
3.如果联合主席身患疾病或发生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组织委员会将为整个比赛或部分比赛委任新的联合主席。
4.联合主席须公布每轮比赛的结果,真实反映评审委员会的决定。
C.分数:流程和计算
1.DVD预选的筛选
- 1) 如果DVD的效果太差导致无法正常观看,评审委员会主席或组织委员会成员将确定是否要求申请者重新提交一份新的拷贝。
- 2) 如果由于暂时的技术问题导致DVD无法观看,将推迟该DVD的评选日期。
- 3) 在DVD预选中,预选评审委员将收到列有选手姓名的选票。每名评审委员将选择每名选手是否可以晋级初赛(“YES”或“NO”)。
- 4) 获得免预选资格(如比赛章程第二部分条款A. 4. 7)所述)以及获得最多“YES”票数的选手将晋级初赛。晋级初赛的选手至多为36人。
2.初赛
- 1) 在初赛中,评审委员将收到列有选手姓名的选票。每名评审委员将选择每名选手是否可以晋级半决赛(“YES”或“NO”),并给出相应的得分(65至100分)。任何低于65分的评分将不予考虑。
- 2) 获得更多“YES”票数百分比的选手将晋级半决赛,参加半决赛的选手至多为18人。
- 3) 如果两位选手排名相同将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排序。
- a.如果两位选手获得相同比例的“YES”票数,平均分更高的选手将晋级。
- b.如果两位选手获得相同比例的“YES”票数与平均分,评审委员将获得一张仅含有此两位选手姓名的新选票。每名评审委员将选择每位选手是否可以晋级半决赛(“YES”或“NO”),并给出相应的得分(65至100分)。获得更高“YES”票数百分比的选手将晋级半决赛。
- c.如果两位选手获得相同比例的“YES”票数,得分更高的选手将晋级。
- 4)在宣布晋级半决赛选手名单时,将公布被淘汰选手的得票情况,包括每位评委给出的“YES”或“NO”和分数。
- 5)为了避免对下一轮的投票造成任何影响,成功晋级的选手票数将对包括评审委员会在内的所有人保密。
3.半决赛
- 1) 在半决赛的每个部分,评审委员将收到列有选手姓名的选票。每名评审委员将选择每名选手是否可以晋级决赛(“YES”或“NO”),并给出相应的得分(75至100分)。任何低于75分的评分将不予考虑。
- 2) 获得最高“YES”票数百分比的选手将晋级决赛,参加决赛的选手为6人。
- 3) 如果两位选手排名相同将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排序。
- a.如果两位选手获得相同比例的“YES”票数,得分更高的选手将晋级。
- b.如果两位选手获得相同比例的“YES”票数与分数,在第一轮比赛中获得更高“YES”票数百分比的选手将晋级。
- c.如果两位选手获得相同比例的“YES”票数与分数,并且在第一轮比赛中获得相同比例的“YES”票数,则在第一轮中获得更高分数的选手将晋级。
- 4) 只有排名最高的6名选手能够晋级决赛。
- 5) 在宣布晋级决赛选手名单时,将公布被淘汰选手的得票情况,包括每位评委给出的“YES”或“NO”和分数。
- 6) 为了避免对下一轮的投票造成任何影响,成功晋级的选手票数将对包括评审委员会在内的所有人保密。
- 7) 在中国作品及奏鸣曲部分,评审委员将另外收到一张列有选手姓名的选票。每名评审委员将选择一位最佳中国作品演绎奖——“太平洋之星”的获奖人选。获得票数最多的选手将获得该奖项。
4.决赛
- 1) 评审委员将收到列有参加决赛的六名选手姓名的选票。每名评审委员将为每名选手排序(1-6)并打分(85-100分)。
- 2) 6名选手将根据所获得的平均排序数进行排名,平均排序数越小的排名越靠前。
- 3) 如果两位选手排名相同将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排序。
- a.如果有数名选手排名相同,则得分越高的选手排名越靠前。
- b.如果选手的决赛平均排序数与分数均相同,则在半决赛中获得更高“YES”票数百分比的选手排名靠前。
- c.如果选手的决赛平均排序数与分数均相同,且半决赛中“YES”票数百分比也相同,则在半决赛中获得更高得分的选手排名靠前。
- 4) 每名评审委员将在其选票上签名。所有六名决赛选手将获得1、2、3、4、5和6等奖的称号。
- 5) 晋级决赛的选手票数,包括每位评委给出的排序、“YES”或“NO”和分数,将在宣布决赛结果时公布。
5.计算票数
- 1) 评审委员在进行投票之前不得交换有关某位选手排名的看法。评审委员在评审过程中涉及有关选手的讨论,任何引发此次讨论的委员将被暂停履行之职责。
- 2) 比赛执行委员会的执行长将负责清点票数,并统计评分。评审委员会主席或评审委员都不得进入统计票数的房间。
- 3) 投票的任何修改必须获得评审委员的签名才能生效。如果票数统计出现困难或可能出现错误,组织委员会可要求评审委员重新投票。
- 4) “YES”票数百分比指选手获得“YES”票的数量除以参与为此选手投票的有效评委人数。
- 5) 平均分指选手获得的有效评委打分之和除以参与为此选手投票的有效评委人数。
- 6) 对于任何评审委员未打分的选手,将在其总分中加入其他评审委员给该选手评分的平均分乘以该评审委员给其他选手评分的平均分再除以所有其他评审委员给所有选手的平均评分的值。
- 7) 所有评委的打分应为不带小数的整数。
- 8) 将要公布的结果包括:晋级半决赛的选手名单(不公布排名);晋级决赛的选手名单(不公布排名);六名获奖者的排名;最佳中国作品演绎奖——“太平洋之星”和艾萨克•斯特恩奖——人文精神奖的得主。
- 9 选票由评审委员签名,并由组织委员会密封,将保存在比赛档案中。只有在获得组织委员会许可时才能解封。
6.选手咨询会
在初赛和半决赛的比赛结果公布之后将分别安排选手咨询会。该咨询会仅为未晋级到下一轮的选手向评审委员会咨询艺术相关的问题。在咨询会的给定时间内,全体评审委员将出现在指定场地。选手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注意:为避免纠纷,本比赛章程以中文版为准并仅中文版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比赛章程为2016年1月最新版本,比赛组织委员会有权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比赛官网(http://www.shcompetition.com)、Facebook或微信公共账号,确保您所下载的比赛章程为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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