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Overview
简介 Introduction
《大提琴奏鸣曲》完成于1932年,这部作品的开头与勃拉姆斯的《F大调奏鸣曲》有着惊人的相似,明显地表现出巴伯对勃拉姆斯的敬幕,说明了巴伯的创造深受传统音乐的影响,同时也展示出作品浪漫主义的特性。
巴伯在把乐谱送给一位女捐助者时,说过“或许事实上我是美国作曲家,对你这样已接触很多我们音乐家的人来说,它本身是非常传统的,如不是,我希望你原谅我的胆大妄为”。由此可见,作曲家对自身作品的定位就是要立足于传统。
在探讨巴伯之大提琴奏鸣曲作品六( Cello Sonata, 0p. 6)创作动机之前,二十世纪初美国音乐发展背景为研究基础,自1776年建国后,美国音乐深受欧洲音乐影响,二十世纪初之美国音乐家极力想摆脱传统,继而造就美国音乐风格的多元性。关于巴伯的音乐风格,因其师承德奥浪漫乐派作曲家,受到学习背景影响保留传统作曲手法,而1939年之后表现转为融合当代不协和音响风格的混和样貌。
而大提琴奏鸣曲作品六的创作过程与同侪大提琴家柯尔互动密切,除了探究柯尔对此作品的影响,并深入分析大提琴奏鸣曲,了解其中创作元素,包含第一乐章中的法国增六和弦动机与第二乐章複杂的节奏组织:邓斯泰布尔( John Dunstable, 1390- 1453)与杜飞( Guillaume Dufay, 1390- 1453)等十五世纪初的作曲家作品中经常可见的三比二节奏创作手法( Hemi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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