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Overview

传统节日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它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个民族的情感和愿望,一个个传统的节日实际上是民族的一个个精神图腾。

2010-01-28 14:57 新芭音乐网

一、活动宗旨

传统节日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它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个民族的情感和愿望,一个个传统的节日实际上是民族的一个个精神图腾。

中国传统节日风俗反映了我国古代人民的经济状况、生活习惯,体现了亲情、团聚,以及伟大的民族精神、良好的民族礼仪等,这些不仅构成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也承载着中华民族文化渊源的基因,是一份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

当前,随着休闲时间的增多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城乡居民对过好传统节日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令人遗憾的是,源于农耕文明的中国传统节日在进入工业文 明的时代没有大放光彩,反而有点被边缘化,人们普遍感觉是节味“淡”了,有些青年人以过圣诞节、情人节等洋节为时尚。此类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被淡忘、受冷落 的现象,必须尽快得到改变。

因此,通过举办“中国传统节日歌曲创作大赛”,来引导大家了解传统文化知识,感受中华传统节日文化的魅力,产生对传统文化的兴趣爱好,激励大家关注传统文化,感受到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源远流长和博大精深。

二、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独家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移动)

承办单位: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东电台音乐台

将根据需要成立“中国传统节日歌曲创作大赛组织委员会,由各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以下简称征歌组委会)。

三、征歌要求

1、面向全国的词曲作者,凡2009年以来创作的、符合本次歌曲创作大赛主题的作品均可,体裁和形式不限。凡已获过奖的作品不在本次歌曲创作大赛征集范围内。

2、作品内容应健康向上,是围绕传统节庆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元宵节”等节日为题材而创作的作品。

3、作品形式为独唱、对唱、合唱等;作品风格可多样化。

四、报送办法

1、作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参赛作品歌谱一式八份(其中七份隐去作者姓名)。

2、投稿要求用CD唱片(能达到播出水平);歌谱请用A4纸打印工整,一式八份,其中七份隐去作者姓名。每位作者提交参赛作品不得超过三首;参赛的歌谱与CD唱片恕不退还。

3、报送材料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寄(交)

至: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1301室 征歌组委会 。

邮编:510635  联系人:柴金华    黄舒媞

电话:020-38486835  38486299

五、其它

1、参赛作者需确保参赛作品的合法性,参赛作品或用于创作的素材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2、征歌组委会有权组织获奖作品的录制、出版及其它宣传、推广。

3、征歌组委会对本届歌曲创作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征歌组委会

2010年1月28日

六、具体办法见附件:

附件一

评选方式与奖项设置

创新评选方式,改变以往单一的专家评委制,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群众也当评委”的理念,调动爱好歌曲的普通群众直接参与评选。以“30首 进18首、18首进8首、8首进3首”的办法共三轮进行评选,让“中国传统节日歌曲创作大赛”活动深入群众,让优秀节庆歌曲的演绎深入人心,从而扩大“中 国传统节日歌曲创作大赛”活动的社会层面,提高优秀节庆歌曲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产生老百姓喜爱的优秀节庆歌曲。

用“您投票会产生优秀歌曲”和“您参加评选就会有回报”的口号,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群众可通过短信和网络投票,选出自己最喜爱的节庆歌曲。创作大赛每一轮获胜和淘汰的作品均由专家和群众投票的结果共同决定,进而产生最终的获奖优秀节庆歌曲。

为更好的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特为投票的群众设立奖项,颁发奖品。

一、作品评选

组织专家和有代表性的团体、群众代表共同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30首入围歌曲。

1、作品初评:产生“30首进18首”的歌曲。由专家和群众投票产生。

2、作品复评:产生“18首进8首”的歌曲。由专家和群众投票产生。

3、作品终评:产生“8首进3首”的歌曲。由专家和群众投票产生。

将30首入围歌曲名称和编号在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公布;各轮歌曲的名称、歌谱刊登在报纸专栏;歌曲录音、歌谱公布在指定网站:广东无线音乐网 站、广东省音协网站、广东省音协教育网站;通过网络和电台反复、滚动播放入围歌曲;用滚动字幕、插播广告等形式在各类媒体上公布各轮评选歌曲的成绩等办 法,让群众通过上述渠道了解和跟进“中国传统节日歌曲创作大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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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票方式

将初评产生的30首入围歌曲编号,群众在“30首进18首、18首进8首、8首进3首”的评选中,挑选您认为可进入下一轮的歌曲的编号进行短信投 票,(例如:在“30进18”的评选中,挑选18首歌曲的号码投票)。每一轮的票数只对当轮的成绩有效,进入下一轮的歌曲仍使用原先编号,但票数清零。

1、短信投票

群众编辑歌曲编号发送短信(广东移动提供短信接收号码)进行投票。一个手机号码在每一轮的评选中只限投票一次。

2、网络投票

在广东无线音乐网站、广东省音协网站、广东省音协教育网站上开设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以IP地址为准,24小时内只限投票一次。

3、专家投票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轮专家投票人选不得重复。

注:专家和群众每轮投票各占最终结果比例的50%。群众投票中的短信和网络比例待定。

三、奖项、奖金、奖品设置

1、歌曲奖项

金奖3首、银奖5首、铜奖10首、优秀奖12首。

2、群众奖项

根据手机号码和网络投票命中率的高低排名,给在“30首进18首、18首进8首、8首进3首”各轮评选中投票的群众设置奖项。

3、歌曲奖项奖金:

金奖5,000元   银奖3,000元   铜奖1,000元

注:优秀奖不发奖金,奖励办法另定。

4、群众投票奖励细则:

用户参与奖项(只限广东省内移动用户)

(1)30首进18首阶段

彩铃活跃奖:100元话费(从订购参赛作品的彩铃用户抽取100名)

中选幸运奖:50元话费(从投票为中选作品的用户抽取100名)

参与奖:10元话费(从参与活动投票用户抽取2000名)

(2)18首进8首阶段

彩铃活跃奖:100元话费(从订购参赛作品的彩铃用户抽取100   名)

中选幸运奖:50元话费(从投票为中选作品的用户抽取100名)

参与奖:10元话费(从参与活动投票用户抽取2000名)

(3)8首进3首阶段

彩铃活跃奖:100元话费(从订购参赛作品的彩铃用户抽取200名)

中选幸运奖:50元话费(从投票为中选作品的用户抽取200名)

参与奖:10元话费(从参与活动投票用户抽取3000名)

(4)积极参与奖:200元话费(整个投票期间,投票及彩铃下载量累计排名前850名客户)

征歌组委会负责出版的“中国传统节日歌曲创作大赛”CD专辑在最后一轮结果公布后也将作为奖品发放。

附件二:

点击下载 “中国传统节日歌曲创作大赛”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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