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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大、中城市兴起一股建歌剧院热潮,目前在建的和正在规划的歌剧院项目为数不少。歌剧院被看作是文化建设的重要设施,更重要的其实还在于它的象征意义。

2009-07-01 20:44 金羊网 李公明

作者:李公明 (作者系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

近年来全国各地大、中城市兴起一股建歌剧院热潮,目前在建的和正在规划的歌剧院项目为数不少。歌剧院被看作是文化建设的重要设施,更重要的其实还在于它的象征意义。有些决策者很容易就会说“现代化都市不能没有歌剧院”或“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离不开歌剧院” 等永远不会有错的话,因此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深圳、重庆等中心大城市之外,温州、常州、东莞、中山、惠州等地也修建了歌剧院,据说还有很多地方正准备上马。

重视文化建设当然是好事,问题是目前中国老百姓是那么迫切地需要那么多的歌剧院吗?或者说,有了歌剧院之后,上演什么歌剧呢?如何来经营?根据什么原则来经营?如何保证为纳税人服务的公益性?在我看来,所有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和讨论。

报载,建设中的广州歌剧院在启用后的5年内将由中国对外文化发展集团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改变歌剧院由事业单位管理的传统模式,按照零编制、零补贴的原则,对广州歌剧院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由企业来经营歌剧院,据介绍这在国内是开先河之举。在目前传媒的报道较多地宣传承包者向公众描绘的美好图景:资源丰富、院线联盟、大腕非来不可等等,同时也初步透露了一些承包者的调研思路、经营理念和信心。

但是,作为纳税人最关心的事情却少有提及。政府投资13多亿元修建的重大公共项目,经营企业只需纳税而不负有偿还投入资金的责任,这样的市场化运作确是很有“钱”景,难怪“群雄竞争”。文化局说,“广州歌剧院是公共文化设施,是社会事业重点建设项目,它并非如路桥一样急于收回成本。”看起来这也是对的,问题是纳税人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呢?

作为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文化设施,歌剧院从性质上与图书馆、博物馆等设施应该是一样的,是纳税人享受自己权益的实现方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中国各地的歌剧院却与图书馆、博物馆很不一样,是公益性程度最低的公共文化设施。当然,为了解决“建得起、养不起” 的问题,最简便的方法当然就是目前广州歌剧院的方法,一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就省却了多少麻烦和包袱。但是,不管承包者如何表示要“多引进公益性演出”以降低票价,整个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性程度只会比现有的国家大剧院等经营模式要低。而且,为了维持这种 “市场化运作”,“每年政府还会投入1500万-3000万元的维护补贴经费”。据报道,“零编制、零补贴” 原是去年年底决定将广州歌剧院“下嫁” 给企业时确定的原则,为什么又改变了呢?以后是不是还会改变“零编制”呢?

因此,最令人担心的是:花了那么多的钱建起来的广州歌剧院,但是纳税人受益的程度却很低。这是对于广州歌剧院“开国内先河之举” 的最大考验。今后如何证明广州歌剧院能经受考验?这是要用日后的事实来说话的。

以国家大剧院为例,它提出的经营准则是“保本微利,确保公益”, 2008年共演出节目991场,其中公益性演出占了330场,这些公益性演出票价在10元到40元之间;全年组织艺术普及教育活动831场。即便是这样,公众对于提高国家大剧院的公益性仍然有着强烈的呼声。相起来,广州歌剧院的承包既没有公布回应公益性问题的经营原则,更没有关于商业性演出与公益性演出的比例规划等等,如何让人放心呢?不管如何经营、由谁经营,广州歌剧院都不应改变作为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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