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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4 08:37 音乐周报 房巍
最近,业内一直在盛传“韩国三益收购美国‘斯坦威’钢琴股权并成为其最大股东”的消息。经过本报记者的调查和了解,这一消息除了让外界再度关注“施坦威”和“史坦威”两大钢琴品牌的商标之争之外,还有更多的隐情。
“戈特里安”的不安
11月25日,负责德国“史坦威”品牌在中国市场发展的广州戈特里安·史坦威乐器有限公司大中华区董事长倪穗礼向记者透露,韩国三益(Samick)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公开表示,2009年11月5日,三益乐器(会长金钟燮)收购“斯坦威”170万股股份,总价值为320亿6608万韩币,变成世界著名的美国钢琴公司“斯坦威”的最大股东。三益集团到2010年3月为止将持续收购另170万股股份,届时,该集团将持有美国钢琴公司“斯坦威”股份的33%,成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倪穗礼称,对这一消息“深感不安”。他表示,公司近期收到很多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来电,询问该消息所指的资不抵债和被收购的‘斯坦威’是否为“戈特里安·史坦威”,也担心过去购买的“戈特里安·史坦威”钢琴的保修、跟踪服务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随后,广州戈特里安·史坦威乐器有限公司紧急通过媒体刊登“重大声明”,称该消息所指的钢琴企业同该公司及产品毫无关系。
不过,让外界不解的是,三益公司官方网站上所涉及的钢琴品牌的中文名称为“斯坦威”,既不是在中国市场经营了多年的“施坦威” (Steinway&Sons),也不是2008年5月进入中国、2009年3月才挺进北京市场的“戈特里安·史坦威”(Grotrian- Steinweg)。
那么,“斯坦威”到底和“施坦威”、“史坦威”有怎样的联系?
收购背后另有隐情
12月2日,记者致电“施坦威(上海)有限公司”的公关执行高琼。高琼对此事件深表关注,连夜同记者见面,并希望见到“戈特里安·史坦威”公司的声明稿件,表示会尽快将此事上报公司高层。
一周后的12月9日,记者再次致电高琼,高琼对记者表示,“戈特里安·史坦威”公司所谓的“不安”多半是自说自话,“施坦威”公司不愿配合“戈特里安·史坦威”公司对这一话题继续炒作。不过,高琼承认,三益网站上刊登的消息所指的“斯坦威”即“施坦威”,所涉及的内容也属于正常的股权转让。
而高琼随后的一番话也似乎表明,这起收购并不像韩国三益刊登的那条消息一样简单。高琼称,该公司高层表示三益公司官方网站的一些说法并不完全属实,“施坦威”高层会先同三益高层进行沟通,再行公布该信息。
对于具体是公司哪一位高层的反馈以及认为韩国三益方面的消息哪一部分内容不属实,高琼并没有透露。她表示,待事情有了最新进展,她会第一时间通知记者。而截至发稿时止,高琼并没有透露更多的进展。
而记者11日、12日多次试图登录三益公司官方网站,均显示找不到服务器,并且所有相关链接都已消失,只有三益公司一个英文网站还保留有一份英文信息。
“施坦威”和“史坦威”的百年恩怨
关于“施坦威”和“史坦威”的争执由来已久。
“施坦威父子”和“戈特里安·史坦威”分别为一家在美国纽约的钢琴制造公司和一家在德国汉堡附近的布伦瑞克钢琴制造公司所有。它们名称相近的真正原因是:两家公司在历史上有着共同的血脉,更为准确地说,是起源于创建于19世纪初期的同一家钢琴厂。
据倪穗礼介绍,近百年来,两个互无来往而且素不相识的家族后人进行了长达100多年漫长的法律诉讼历程,直到1980年2月22日,双方第5代家族代表在两国政要名流的斡旋下才终于达成庭外和解。
和解中约定,德国戈特里安·史坦威钢琴公司(Grotrian—Steinweg)可以在世界钢琴销售量最大的整个欧洲传统市场拥有“戈特里安·史坦威”原文商标和销售权。而在欧洲以外地区,则由美国施坦威父子钢琴公司拥有原文“Steinway”商标销售权,德国戈特里安·史坦威公司的产品原文只能以“Grotrian”的名义进行销售。
谈起为何现在在中国也可以出现“戈特里安·史坦威”的原因,倪穗礼表示,2008年戈特里安·史坦威乐器(中国)有限公司通过法律手段,成功让中文商标“戈特里安·史坦威”获得了中国商标总局的注册保护,现为德国戈特里安·史坦威家族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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